核心提示: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,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所收到的损失,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3倍;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,为500元。
国搜黑龙江 (hlj.chinaso.com) 3月4日讯 3.15是消费者的节日,但却是很多企业商家的大考之日。临近3.15,各行各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被频繁曝光,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。只有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,提供安全的商品和服务,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消费信心是扩大内需的保障,只有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,消费者才能放心消费,从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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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问政: 去某超市购买食品。回家后发现,真空包装的食品上面没有生产日期,请问这种情况,是否可以要求超市该商品的10倍赔偿?
就此问题国搜小编咨询了相关部门。
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复如下:
您好,根据您提出的问题,如果是预包装食品没有生产日期是不可以的,但是10倍赔偿是否能给付关键看有没有对您造成伤害;如果您购买的的散装食品,没有生产日期是可以的。
国搜小编带你涨知识,食品安全如何维权?
一赔三
价格欺诈、虚假宣传: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,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所收到的损失,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3倍;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,为500元。
一赔十
食品过期、食品冒充药品、食品中添加药品: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、说明书,不得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。
食品包装看什么
散装食品包装: 应在食品部位上进行标签标示,将名称、规格、生产日期、生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进行标注。
婴幼儿食品包装: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副食品,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。
进口食品包装: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、中文说明书。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、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、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,不得进口。
标签应当标明以下9个方面:
1、名称、规格、净含量、生产日期;
2、成分或者配料表;
3、生产者的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;
4、保质期;
5、产品标准代号;
6、贮存条件;
7、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;
8、生产许可证编号;
9、法律、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。
食品维权分四步
1、 找经营者进行协商解决;
2、 若经营者不予协商,可到购物所在地区的消费者协会投诉;
3、 协调无效,可投诉购物所在地区的工商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;
4、 屡次协调无效,可以向法院起诉经营者。